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证书
编号:P1011241
上半年价格运行总体平稳,价格改革向纵深迈进,发改委预测——
下半年CPI涨幅或略低于上半年(经济聚焦)
本报记者 赵展慧
针对今年上半年价格运行情况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16日表示,价格运行总体平稳、稳中有进。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(CPI)平均涨幅为2.1%,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(PPI)平均跌幅为3.9%,均处于合理区间。展望下半年,发改委预计价格总体将呈稳中偏弱态势,可以实现年初确定的3%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,预计CPI平均涨幅略低于上半年,PPI降幅继续收窄。
CPI涨幅先扬后抑,PPI降幅逐月收窄,价格涨幅处于国际偏低水平
今年上半年,价格运行特点较为鲜明。CPI涨幅呈先扬后抑走势,特别是2—4月连续3个月CPI涨幅均为2.3%,为过去24个月的最大涨幅。同时,PPI降幅逐月收窄,呈现出较强的回稳势头。影响价格的因素高度集中,从CPI看,猪肉和蔬菜是上半年CPI涨跌的最大推动力,从PPI看,主要受石油、钢铁等少数能源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,PPI降幅逐月收窄,但其他大多数工业品价格仍在低位徘徊。
区域走势明显分化也是上半年价格运行一大特点。从36个大中城市消费价格指数看,1—6月,上海、南京、杭州等东部沿海城市CPI涨幅高于全国平均,太原、银川、呼和浩特等中西部城市CPI低于全国平均。从31个省(区、市)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看,1—6月,东部地区的广东、福建、上海PPI同比跌幅分别为2%、2.5%和2.7%,明显低于全国3.9%的跌幅;而中西部地区的山西、新疆、甘肃、黑龙江PPI同比跌幅分别高达11.9%、11.3%、10.8%和9.1%。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表明经济调整压力、困难和风险仍然主要在“原”字头、“初”字号行业集中的地区。
在世界范围内看,上半年我国的价格涨幅处于什么水平?“相较于经济较高增速而言,价格涨幅处于国际偏低水平。”价格司负责人表示,我国价格总水平走势与全球主要经济体基本一致,涨幅高于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,大幅低于印俄巴等新兴经济体。1—5月,美国、欧元区、日本、韩国等发达经济体CPI涨幅明显低于我国,PPI降幅与我国大体相当,显示工业领域通缩压力是一个全球性问题。而印度、俄罗斯等其他新兴经济体通货膨胀较为严重,1—5月CPI涨幅大幅高于我国,特别是印度经济高增长伴随了较高通胀。
预计下半年价格总体稳中偏弱,年初3%调控目标能实现
展望下半年,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经济基本面没有出现显著变化,价格运行也将保持基本稳定,可以实现年初确定的3%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。
作出这一判断,价格司负责人认为,有三个层面的原因支撑。
从宏观经济看,世界经济疲软的外部环境短期不会有大的改变。国内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、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,需求疲弱的状况一时难有大的改观。
从货币环境看,英国“脱欧”使得包括大宗商品在内的资产和价格波动风险增加,英镑和欧元面临贬值压力,美元被迫走强,使得以美元计价的大宗商品价格承压。国内尽管新增社会融资规模创历史新高,但大量货币并未进入实体经济,新增融资很大部分用于偿还债务,社会资金主要进入金融属性强的部分商品。
从市场层面看,多数商品供过于求,价格不太可能全面上涨。农产品(13.040, 0.05, 0.38%)价格存在下行压力。生猪价格可能小幅波动,粮食价格总体偏弱运行,蔬菜价格季节性波动。工业品价格将低位波动。下半年原油平均价格水平可能高于上半年,铁矿石价格将震荡回调,国内钢材价格总体将呈小幅波动态势,煤炭价格将继续弱势运行。
“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和翘尾弱化等因素,预计下半年价格总体呈稳中偏弱态势,CPI平均涨幅略低于上半年,PPI降幅继续收窄。”价格司负责人表示。
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较大进展
今年以来,价格改革也在稳步向纵深迈进,其中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步伐加快,5省区先期试点后,新增北京、天津、冀南、冀北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,试点范围覆盖全国近2/3省份。同时,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平稳推出,铁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也深入稳步实施。
价格改革的成果也让企业实实在在获益。据悉,煤电联动,燃煤机组上网电价、工商业电价大幅降低,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完善,合计减轻工商企业负担约1500亿元。通过免收中欧班列的出入境环节口岸服务费,大幅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率、征信服务收费标准,每年可减少用户支出近80亿元。发改委指导地方公布涉企、涉进出口、涉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“三项目录清单”,为地方涉企收费减负超过340亿元。
为了更好地对价格调控监管,发改委加强了对通货紧缩风险、生猪蔬菜价格走势、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重大价格问题研究,并且研究完善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,加强灾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监管。同时,价格法制建设也在持续加强。新修订的中央、地方定价目录已向社会集中公布,新的中央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发布,天然气管道运输、铁路普通旅客运输、麻醉和精神药品等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正在加快制定。